近年來,國家消防事業(yè)不斷進步發(fā)展,對消防行業(yè)的審查也越來越嚴格,很多從事消防工程的老板手上有項目卻沒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對于這種情況,一些老板選擇了與消防公司合作,通過加盟合作的方式解決資質問題。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消防工程資質合作方式——消防資質加盟成立分公司。
許多承接工程的承包方在沒有資質的情況下,選擇與具有消防資質的消防公司合作,簽訂加盟合同,成為總公司的分公司。成為分公司后,可以使用所需資質的使用權。一般情況下,分公司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以每年為單位,合同期為一年。在合同簽訂的一年期限內,分公司可以一直使用總公司的資質和工程業(yè)績,承接工程并參與項目招標投標。
與其他合作方式不同,成立分公司在合作后可以在合同年限內無限使用資質,不會額外收取費用。

成立分公司的優(yōu)勢及要求如下:
1. 加盟成立分公司后,在合同簽訂年限內可以使用總公司所有資質,并享受總公司提供的專業(yè)服務。
2. 成立分公司需要具備一定的資金能力、行業(yè)經驗和行業(yè)人脈,相對來說要求不高,大多數(shù)人都可以達到要求。
3. 加盟成立分公司的合作合同多以年為單位。
4. 合作費用按合同年限收取。
以上是關于消防工程資質合作方式——消防資質加盟成立分公司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