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消防法》的規(guī)定,進行消防工程設計的必須是擁有消防設施專項設計資質的工程公司或設計公司。同時,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設計單位需要按照這些標準進行設計,并將消防設計圖紙和相關資料提交給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如果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不會發(fā)放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也不能進行施工。
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資格分為甲、乙兩級標準。為了加強對從事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單位資格的管理,公安部消防局制定了相關標準。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主要包括火災自動報警及其聯(lián)動控制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體滅火系統(tǒng)、固定和半固定泡沫滅火系統(tǒng)、干粉滅火系統(tǒng)、防煙排煙系統(tǒng)等自動消防系統(tǒng)。
甲級設計資格的要求包括資歷和信譽以及技術力量。單位需要有5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的經驗,并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技術人員總數(shù)不少于20人,其中高級工程師不少于3人。各主要技術專業(yè)人員(如電氣、自控、給排水和暖通等)不少于3人,并且至少有2人有5年以上從事自動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的經驗,并通過相關消防專業(yè)考核,具備較強的消防專業(yè)技術能力。